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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中国智能建筑协会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各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管,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213号),我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部门有关保障性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目标,组织和落实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周密部署,组织和落实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目前在建的17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1081.8万平方米)进行全面排查,共签发限期整改单109份。市建委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并抽查20个项目,签发整改单19份。这次督查的重点主要放在建设基本程序、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通病防治、建筑节能贯彻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装拆(使用)、承重支模架和各类悬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辅助原材料、混凝土构件回弹强度、保护层、层高及楼板板厚抽测等实体检测内容。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各项规定和要求,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明显,在建工程质量特别是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总体稳定。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不足和漏洞,需要今后下大力气予以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方面

  1、部分工程施工许可证过期;节能设计变更未及时办理二次图审;节能设计深度不足,缺少节能构造、节点处理的设计说明或详图;建设单位分包的消防、弱电未纳入总承包管理。

  2、进入装饰施工阶段的总包项目经理、总监时常不到位;从业人员变更后未及时按程序报验;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缺乏管理;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不到岗;监理单位安装监理工程师及安装项目专职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二)质量方面

  1、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

  2、装饰材料、安装材料、节能材料的验收存在盲点,有些材料的报验结论未明确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就先行投入使用。

  3、分户检验只有方案缺少过程控制的措施,监理旁站方案与记录不一致,存在漏项等。

  4、施工现场实体质量有待提高。表现为部分现场存在混凝土构件露筋、炸模;砌体砂浆不密实;卫生间混凝土翻边高度不符要求;现浇板局部渗水;部分管道穿楼板未按设计要求预埋套管等缺陷;从督查组现场实体检测情况看,部分工程存在混凝土构件保护层不符要求、构件回弹强度异常等。

  (三)安全生产方面

  1、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及时,企业月检制度不落实、不全面,存在漏洞;总分包企业之间安全管理职责不清;个别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或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专项方案与现场不符,如承重支模架搭设尺寸与方案不符,塔吊附墙杆设置不符方案要求等。

  3、临时洞口防护不及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未得到切实落实,个别现场电缆电线乱拉乱接现场严重。

  4、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不合理,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民工宿舍空调安装不到位。

  (四)文明施工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未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综合整治的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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