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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新环保法对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影响

来源:中国智能建筑协会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该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而从2013年9月份至今,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陆续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加强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这些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控排放标准政策将对中国钢铁工业未来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可以说,绿色创新的‘进行曲’正在钢铁环保阵地上奏响。”
  
  日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展与科技环保部副主任黄导接受记者专访时严肃地说。
  
  排污企业闻“楚歌”
  
  新环保法第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黄导表示:“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钢铁工业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正是在这样的法律精神下制定的。
  
  据黄导介绍,钢铁工业污染物系列排放标准由环保部2012年6月15日批准,2012年6月27日发布,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涉及钢铁与焦化生产7个主要生产工序,其中水污染控制项目28项,大气污染物控制项目19项……而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所有钢铁企业要按标准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执行。
  
  “一些企业现有的环保设施较为落后,设备本身无法达到新标准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或增加环保设施。一些企业现有环保设施因技术、质量、运行成本、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与主体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率较低,致使其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2013年,环保部对华北地区298家钢铁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70%以上的钢铁企业存在超标排污的问题。”黄导对部分企业的环保设施能否稳定运行并达标表示担忧,“这些企业应该已经听到了环保阵地上的‘楚歌’。”
  
  此外,地方制定的排污费征收地方标准也在释放强化环保约束的信号。天津市的地方标准是: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作出调整,收费标准比以前有了大幅提高,后3项比原来提高10倍左右。据了解,天津市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为:二氧化硫每千克为6.30元(调整前为1.26元),氮氧化物每千克为8.50元(调整前为0.63元),化学需氧量每千克为7.50元(调整前为0.7元),氨氮每千克为9.50元(调整前为0.88元)。
  
  “根据环保部门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天津市对4种主要污染物实行差别化阶梯式收费。排污收费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按收费标准加1倍计收排污费。”黄导说。
  
  环保技改投资知多少
  
  环保的硬性约束对于重化工业企业来说是把“双刃剑”。目前,有不少地区的环境污染呈现污染源多样化、污染范围扩大化、污染影响持久化,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些区域内的重化工业企业的广泛质疑。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公众将钢铁产业看作是“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化工业行业代表。钢铁行业与企业忍辱负重,直面负面解读与误解,勇于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下达的愈加严格的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减排任务与指标。
  
  但是,近年来,在钢铁行业整体微利甚至亏损的情况下,钢铁行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也在大幅提升。同时,新增的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对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十二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区的企业来说,其潜在的技改要求意味着规模巨大的投资,这对于经营压力较大的钢铁企业是一个考验。
  
  谈到环保的资金投入时,黄导算了一笔账:“要达到全面符合排放标准及要求,对钢铁全流程全系统仅大气污染治理技改工程投资初步框算,就是一组令人咂舌的数据。烧结烟气全面净化约300亿元,高炉系统烟气全面达标约150亿元,炼钢系统大气治理全面升级约120亿元,焦化烟气系统全面达标至少约100亿元,轧钢系统炉窑的烟气控制完善约30亿元,总计超过700亿元投资。”
  
  黄导举例说明:“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以烧结脱硫为例。根据调研,钢铁企业烧结矿脱硫成本为5元/吨~14元/吨不等,脱除二氧化硫的成本为2000元/吨~5000元/吨。官方数据显示,到2014年底,钢铁行业将有574台烧结机可配备烧结脱硫设施,而调研数据显示超过600台。但是,烧结脱硫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建成但不达标或不运营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仍然存在。”
  
  “近年来,钢铁行业长期处于亏损边缘,很多企业都在呼吁,国家应针对烧结脱硫出台有关类似脱硫电价的专项支持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上难度很大。”黄导表示,从环保法规对钢铁发展的长期影响看,钢铁行业为环境治理攻坚,加强源头防控、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所将采用的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工程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行,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环境保护已成为主动或被动影响钢铁企业竞争力和生存能力的重要因素。加强节能环保,已成为加快企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的驱动力,追赶与跨越并重。
  
  打响绿色创新战役
  
  “钢铁工业是少数几个可以带动工业生态园区建设的重化工业之一,要充分发挥钢铁工业材料制造功能、能源转换功能、社会废弃物消纳处理功能,以实现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黄导表示。
  
  首先,要加大淘汰落后力度,通过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主要的内容有:装备升级、源头治理、淘汰落后、二次能源回收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等。同时,加强先进流程技术创新。要将该创新定位于适合中国能源资源特点,突破资源能源瓶颈,提供绿色钢铁产品和工艺。要以新一代先进钢铁流程为基础,以清洁生产为目标,高效低耗地生产高性能、高质量的钢材(2992, 6.00, 0.20%),并取得重大工艺技术突破。因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重点支持适合中国能源资源特点、突破资源能源“瓶颈”的低碳技术,研发生产全生命周期理念下的绿色产品,运用信息化技术研发推广主工艺专家智能控制系统。
  
  其次,要集成优化技术创新。钢铁绿色制造与节能环保密不可分,需向纵深化、系统化发展。完善节能环保综合技术开发、一体化设计、创新应用,将能源高效合理利用与污染防治技术相融合。充分发挥钢铁工业的能源转换功能,创新应用煤气重整、太阳能和风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减少钢铁生产全过程的炭石燃料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继续优化升级能源管控中心,以信息化手段建设能源环保一体化监控及管理系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重点支持节能环保的难点技术和保证先进节能环保标准的清洁生产技术。
  
  最后,要加强资源循环的高效创新。要定位于加强钢铁与多产业间的协作与衔接,将资源进一步高效利用,突破技术、利益等“瓶颈”和障碍,构建跨界绿色产业链。例如,构建余热资源周边社区商业化利用绿色产业链、以钢铁副产煤气为代表的化工产业高效利用产业链、各类生产及生活废水梯级高效资源化利用绿色产业链、固废资源产业互为原料高效利用绿色产业链等。
  
  加强资源循环的高效创新,一方面,要以绿色发展为指导,多产业协同合作,将各类资源合理链接高效利用好,将厂区及周边社区废弃物消纳处理好,实现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二次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与供热企业合作,扩大余热利用范围;与电力企业合作,开展“共同火力”发电;副产煤气的资源化高效利用;与建材企业合作,提高冶金渣利用附加值等。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重点支持钢铁企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开发绿色能源及资源利用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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