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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编审督”一体化——湖北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智能建筑协会

    按照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湖北省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思路,选取了随州、宜昌、十堰、武穴等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通过近半年的改革探索和试点工作,湖北省基本形成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体现“编审督”一体化改革要求的具体做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梳理重点规划内容

    在试点工作中,湖北拟定省级规划主管部门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重点及要求,对市域、规划区、集中建设区3个层面关注不同重点的规划内容进行梳理。

    在市域层面,强化全域空间规划内容,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制订城乡全域规划“一张图”,做好全域管控和边界落实工作。

    在规划区层面,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底线刚性约束,保护规划区生态安全和山水格局。

    在集中建设区层面,掌控城市建设发展格局,将城市“六线”落实落位落细,并合理安排备用地,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预留发展空间。

    在总体规划中研究与上位规划衔接机制、与下位规划刚性传导机制,并强化公众参与、规划执法与督察等政策措施。

    规范规划成果表达形式

    通过试点,湖北规范了规划成果的表达形式以及上报要求。

    建立了“一张图”体系,分层次、分类型、多要素进行表达,推进规划图纸从愿景蓝图向空间管控依据转变,推进传统纸质图纸向集成化信息管理平台的电子管理图库转变。

    依照“审查要点”对总体规划内容进行提炼,梳理省级审查(审批)要点,连同规划文本、条文说明、图纸、附件等形成一套审查(审批)材料,提高规划审查审批效率。

    同步建立城市总体规划信息平台,推进各地建立统一的城市空间信息平台,将总体规划成果上图入库。

    明确总体规划审核规程

    湖北起草了省级城市总体规划审核规程,明确要求,在规划成果开展省级专家评审之前,要依照“审核规程”进行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核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缺失、是否符合法定的政策和技术规范、是否符合上位规划、是否达到内容深度要求、强制性内容是否落位、文本内容与图纸表达是否一致等。地方政府按照合规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范成果后再召开专家评审会。

    据介绍,在改革推进工作中,湖北省围绕“体现事权、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和信息配套”的原则,提出五大思路:以城市全域为视角审视总体规划,体现多规融合;立足事权,构建“三层三控一平台”的操作模式;分市域、规划区、集中建设区三个层次,明确管控重点;简化强制性内容,强化总规刚性传导;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下一步,湖北省将优化完善现有的“审查要点”和“审核规程”,进一步探索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督察的全方位改革方法,指导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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